没有你,何必远方。

2015-12-23

没有你何必远






“明明还有话她未曾说出,

明明那就话他未曾听过。”




即使过了那么久,我知道我依然在想你,如果还有机会,我会不加掩饰,坦诚的告诉你从未说出的那句,“我爱你”。




来到这座熟悉且陌生的城市两年了,又到了这样的季节,浅秋。北方的秋天,好像总比其他的地方来的要早,存留的时间较短,然后它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入冬天,可是我遇见了他,在这样的季节。阳光从白桦林中倾泻而下,照耀着大地,温暖着人心。没有春日的繁花似锦,没有夏日的骄阳似火,也没有冬日的银装素裹。可是我喜欢它,也喜欢他。或许他就像秋日的阳光,直入人心。


我遇见的人不算多,可能不善交谈的缘故,所以他是我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人,他的性格特点都清晰可见,或许他的优缺点,不足以让我感受全世界,但他曾经成为我的全世界。





第一次见他打篮球,就被深深吸引,我想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。只要站在篮球场上,他就会散发着属于他的光芒。如果可以,我想他会让篮球成为他的全部。然而,开始的一刻,也就意味着你要面对结束。’在时间的考验下我们都显得那么渺小’,这句话一点都没错。时间的流逝,因为小事开始抱怨,不顾对方感受的责备。所有的不满,就像大雾一样遮住了我们的双眼。彼此不再成为对方心中的光。不是因为不幸福,我们所感受的每一瞬都是幸福的,至少当时我们还曾拥有。只是越走越远的路上,渐渐地忘记了,我喜欢他的原因。喜欢一个人很简单,可是分手的理由却有千万个。



总是在不知不觉中,忘记自己的初衷。当初,我记得我说不要轻易相信一个人,当初,我记得我心口不一的说词,当初,我记得我放下戒备选择信任我面前的这人......’当初’,一个时间名词,它可能只是我给自己左右彷徨,逃避的一个借口。


可是,你能告诉我吗,为什么我的梦里总有你。


我不知道对过去回忆都记得很深,是不是一件好事。有的时候真的特别庆幸,我都能记得,走过的路,说过的话。可能想起某一个瞬间,就会开心的笑起来。朋友总会问我:“你笑什么?”我会告诉她,我在这条路上,和谁谁谁说过什么样的话,话音一落,我们都很默契的陷入了沉寂,树叶被风吹的哗哗作响。但这样的记忆力,也同时成为了我最大的负担。我不能轻易的忘记。就像雪球一样,越滚越大。但,我相信春暖花开之时,又是一段奇妙的旅程,我会带着这份回忆走的更远。俨然,它已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。




徐志摩曾说过:“一生至少该有一次,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,不求结果,不求同行,不求曾经拥有,甚至不求你爱我,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,遇见你。”


虽从不提及‘我爱你’,但至少彼此曾心照不宣。感谢,遇见你。




这封信是在2014年的这个时候写下的,修改于2015年9月15日。然而却已两种不同的身份写下的。现任和前任。其实修改的本身对我来说,是一件艰难的事情。我又要唤醒我的记忆,虽然这段记忆也会时不时的在我脑中反复,但不会像现在这么清晰。两年的时光,不足以与一生的时间相抗衡,但也发生了太多。我记得这封信身边所有人都看过,唯独你。如果你知道当时的我已经愿意义无返顾的相信你,现在的我们会不会有所不同。写下下这些字词,只是个人的理解,如果不表达我想我会觉得遗憾。抱歉,给你带来不必要的打扰。很感谢,分开之后,轻松简短的问候,跟想象中不同是,我们都没有恶言相向,这也是最难得的事情。


虽然永不复来,但也不会消失至无。


阿黎
THE END

感谢您愿意在此停留,只是希望可以给您忙碌的世界,带来一片弦音。祝幸福。
文字/芝士小姐
排版/芝士小姐,Miss,向日葵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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